阜阳第一例涉外婚姻登记 在家门口就能“一次办好”

  • 来源:颍州晚报
  • 2022-05-12 15: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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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市市民中心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迎来了一对特殊的新人,新郎张先生是颍东区居民,新娘艾米是印度尼西亚人。据悉,这是我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的第一例涉外婚姻登记。

4月底,张先生就电话咨询了涉外婚姻登记的相关事宜,登记处工作人员给予了详细解答。证件材料准备齐全后,昨日,张先生携印度尼西亚女友,来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

“本来4月份准备到合肥(省民政厅)去办理结婚登记,因为疫情没去成,我给市外事办打电话咨询,才知道今年5月5日起,在阜阳就能办涉外婚姻登记了。”正在窗口办理相关手续的新郎张先生告诉记者,于是,他通过电话预约5月11日办理。

现场,工作人员认真细致地审核两人提供的资料。由于前期准备充分,这对新人顺利登记。“真是太好了,跟外国女友在家门口办理结婚登记,确实太方便了。”张先生高兴地说。

办好结婚登记后,新娘艾米兴奋地用不太流利的中文告诉记者,三年前,她到中国旅游时喜欢上了中国,感觉中国男人对女人也比较关心。去年9月,她到广东游玩,她的印度尼西亚闺蜜(在阜阳生活)得知后,就让她来阜阳玩。她到阜阳后,她闺蜜的公公就介绍了张先生和她认识。她觉得张先生比较实在,有一技之长,很有安全感,两人遂确定了恋爱关系,最终决定结婚。

张先生表示,他将和爱人一道去公安部门办理长期签证,让爱人可以长期居住在阜阳。

该窗口工作人员介绍,涉外、港澳台和华侨婚姻登记工作职权下放后,我市涉外、港澳台、华侨新人再也不用跑到合肥办理婚姻登记了,在家门口就可“一次办好”。

涉外婚姻登记这样办

受理条件:

一方户口所在地在阜阳市辖区,另一方为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或华侨;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相关材料:

一、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出具下列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离婚或丧偶的当事人需出具离婚证或者法院生效离婚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丧偶的相关材料;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出具下列证件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华侨办理结婚登记,应出具下列证件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四、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出具下列材料

1、 本人的有效护照;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五、 3张2寸双方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作者:储继明 通讯员 于娟 管利宾 文/摄)

标签: 阜阳第一例 涉外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 结婚登记 华侨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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