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酒”和“驾”永远分开 西安交警曝光十起醉驾入刑案例

  • 来源:西安日报
  • 2022-04-20 09: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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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提醒广大驾驶员杜绝酒驾、醉驾,近期西安公安交警曝光了十大醉酒驾驶案件。

其中,排名第一的案件中,驾驶员郑某血醇浓度高达302.30mg/100ml,超出醉驾标准近4倍。2020年8月,郑某醉酒驾驶过程中连续发生两起交通事故并逃逸,致车辆和路灯损坏。交警部门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限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郑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

排名第三和第五的案件中,驾驶员芦某与雷某因酒后严重交通肇事,被终生禁驾并获刑。芦某于2020年6月醉酒驾驶撞伤人逃逸,返回现场后,被民警控制,鉴定其血醇浓度为219.51mg/100ml。芦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人重伤,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一个月。同年12月,雷某因醉酒驾驶撞伤人,逃逸过程中连续造成多起交通事故,致车辆受损严重、被撞者抢救无效身亡。雷某血醇浓度为199.78mg/100ml,系醉酒驾驶,法院判雷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又六个月。

排名第六的案件,驾驶员张某因高速路醉驾引发事故,被判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排名第二和第四的案件中,驾驶员成某、马某均在驾驶证吊销期间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刑。经检查,成某血醇浓度为229.08mg/100ml,法院判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马某血醇浓度215.77mg/100ml,同时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法院判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又十五天,并处罚金一万元。

排名第九名的案件中,潘某也曾在酒驾被处罚后,再次醉驾而获刑。公安交管部门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外,排名第七的案件中,涉案人是一名外籍留学生,醉酒后危险驾驶摩托车,鉴定血醇浓度为152.71mg/100ml,并存在无证驾驶、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等行为,最终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第八名杨某因醉酒走高速被判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又十五天,并处罚金3000元。因杨某系国企员工,犯危险驾驶罪被所在单位辞退。第十名贺某经检查血醇浓度为101.82mg/100ml,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曝光名单、案例警示,昭示着法律红线不容许任何人逾越。西安公安交警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让“酒”和“驾”永远分家,行稳致远。(记者张佳实习生郭亦凝)v

标签: 醉酒驾驶 危险驾驶罪 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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