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严查城市房屋安全隐患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来源:亳州晚报
  • 2021-12-09 16: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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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安委会了解到,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我市将全面开展城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

据了解,为深刻汲取既有房屋建筑坍塌事故惨痛教训,全面消除本市城市房屋安全隐患,市安委会决定,立即对全市既有房屋建筑,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次专项行动的排查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城市既有房屋,一栋不漏、一户不落,坚持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排查重点包括:既有公共建筑、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包括各类商业娱乐场所、文化体育旅游场所、交通运输场站、宾馆、酒店、餐馆、集贸市场、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医疗卫生场所、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房屋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危险房屋建筑和老楼危楼等,包括居民住宅及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房屋建筑等。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建筑(包括利用原有房屋改建改用为公共设施等人员聚集场所,闲置办公用房、厂房作为居住用房、物流用房改作住宅等)以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房屋(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拆改柱、梁、承重墙的房屋等)。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建筑。

排查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名称、房屋类型、建筑面积、结构类型、主要问题和隐患等。是否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是否存在超负荷使用、擅自变更房屋用途和使用功能等情形,是否存在违规改扩建、装饰装修等行为,是否存在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等情况,是否存在建筑外墙饰面剥落、建筑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等情形,选址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

在排查中,我市将坚持“属地管理、双线排查”原则,采取“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双向排查、县级整治、市级验收”的方式,全面清查整治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做到排查监管覆盖到位、整治执行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同时,充分利用不动产登记、城建档案等资料,通过现场踏勘、查阅核对图纸、走访询问等方式,全面掌握既有房屋基本情况、安全隐患情况。排查工作应有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撑,有资质设计的建筑,可联系原设计单位进行回访核实。

按照“一区(设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居民住房)一档、一网格(未设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住房)一档、一单位(学校、医疗、养老、娱乐场所等单位)一档”原则,逐一建档造册,建立全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问题隐患清单、全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整治措施清单、全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总表,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对排查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及时组织进行鉴定,制订整治方案,该加固的立即加固,彻底消除隐患。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该拆除的坚决拆除。(郑见 记者 赵琳琳)

标签: 亳州市 城市房屋 安全隐患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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