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积极探索“乡案县审”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共审理乡镇纪委报送案件48件50人

  • 来源:永州日报
  • 2021-10-21 11: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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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案卷材料不完整,被调查人在见面材料中没有签署意见,且部分证据出处没有标明,请认真对其整改并补充完善。”10月13日,宁远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对某乡镇纪委上报的案件卷宗进行审核时就存在问题予以反馈。

年来,宁远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乡镇在办理违纪案件过程中的定不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积极探索“乡案县审”工作机制,着力破解乡镇纪委办案力量不足、办案水不专、办案质量不高等难题。为确保执纪审查质量,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定期让乡镇纪委将立案查办的案件上报至审理室。在审核过程中按照“两级审理、集体审议、分级处理、各负其责”的原则,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审理标准,对案件进行“把脉问诊”,认真查找分析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不足之处,有针对地下发审核建议书,提出明确意见,及时督促整改完善,不断提高“乡案县审”工作实效。

同时,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还聚焦业务指导,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讨论、以案代训等形式,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规范案件办理程序,进一步提升基层执纪水。今年以来,共审理乡镇纪委报送案件48件50人。永州日报讯(通讯员 单明海 李江)

标签: 宁远县 乡案县审 工作机制 审理 乡镇纪委报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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