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9月20日起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
- 来源:阜阳日报
- 2021-09-15 16: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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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起,阜阳市民可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年底前免收相关牌证费,明年起按规定收费。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阜阳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予以明确。
据估算,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429万辆,其中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占比约为10%。《方案》指出,我市将按照“党政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原则,自今年9月20日至2022年3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工作。集中管理工作结束后,力争实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全覆盖,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现象基本杜绝,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方案》明确,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适用范围为,在本市范围内消费者购买的在用电动自行车,经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按规定领取并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登记对象为,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其中,对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常态化开展登记上牌;对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发放有效期为三年的临时通行标志,登记时间为今年9月20日至2022年3月20日。
集中登记上牌期间,我市将建立以公安部门为主体、多部门参与配合的查处工作机制,严查两轮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灯越线、载人载物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引导未悬挂号牌或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主动登记上牌。集中登记上牌期结束后,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上牌、领取临时通行标志仍上路行驶的,将严格依法查处。
另悉,我市还将加强源头管理,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督促生产企业按照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改造升级生产线,严禁生产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对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作者:王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