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启动实施下半年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

  • 来源:浙江发布
  • 2021-09-13 11: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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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消息《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日印发,具体要达成什么目标?采取哪些行动?小编带你来了解~

《实施方案》提出:

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启动实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

城市风貌整治提升聚焦城市、县城的中心城区,突出重要节点和重要区域建设,注重推进城市风貌样板区试点建设,自2022年起,每年建成50个左右城市风貌样板区,择优公布20个左右“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城市样板区”。

县域风貌整治提升聚焦美丽县城、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串珠成链、联动发展,注重推进县域风貌样板区试点建设,自2022年起,每年建成30个左右县域风貌样板区,择优公布10个左右“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县域样板区”。

到2023年底,推出一批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标志成果,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城乡风貌建设管理模式。到“十四五”期末,城乡风貌管控的政策体系、技术体系基本完善,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浙派特色进一步彰显,全省城乡风貌品质进一步提升。

具体如何推进?《实施方案》提出5项主要任务↓↓

统筹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制定工作

各地抓紧组织制定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开展城乡风貌评估,梳理地域风貌格局及特色元素,查找短板问题,明确特色定位、整体格局和整治提升的重点区域,落实“十四五”重点项目和年度工作推进要求。可结合实际在行动方案中对廊道界面、建筑控制、色彩指引、绿化提质、管控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化落实。

整治提升行动方案要以市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为指导,与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设区市要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县(市)行动方案由县(市)政府制定,市辖区行动方案可视情由区级政府单独制定或由设区市政府统一制定。

统筹推进城乡风貌技术指引体系建设工作

加强部门协同和多专业综合,建立完善省级城乡风貌管理技术指引体系,分别制定城市地区和乡村地区风貌整治提升技术指南,加强对城乡风貌整体、协调和特色塑造的技术研究,并形成“正面引导+负面清单”的引导体系。

根据风貌整治提升工作需要,研究制定城市体检评估、历史文化保护、城市街道建设、城市色彩管控、浙派园林建设、城市公共环境艺术塑造、浙派民居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技术指南,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技术规定。

统筹推进城乡自然人文整体格局保护和塑造工作

保护城乡的自然山水格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指导各地在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中落实好风貌整治提升的要求,加强自然生态修复,落实重要的城市景观轴线、景观廊道和县域特色风貌大走廊、生态廊道,营造更具魅力的城乡风貌空间。注重蓝绿空间的生态价值保护和利用,按相关规范标准做好功能及业态的植入,让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真正成为魅力空间和活力空间。

打造“浙派园林”,实施“绿网编织”工程,推进美丽公路、美丽河湖、美丽田园等建设,打造一批大地景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保护,按规定完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落实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严禁在城市有机更新过程中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城市片区和建筑。完善传统村落分级保护体系,建立村庄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机制,充分挖掘和保护传承村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拯救老屋”行动,抢救、保护、修缮一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实现多元化利用。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标签: 浙江 启动 下半年 城乡风貌 整治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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